湖南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價格因一直沒有一個統一的管理辦法,造成各地價格管理混亂。記者昨日獲悉,省物價局、省水利廳聯合下發了《湖南省農村集中供水價格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兩年。據悉,農村居民生活用水水費將實行包干水費和超量收費相結合的水費制度。包干水量按每戶每年60立方米左右確定。同時,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和特困戶將實行入戶管網建設費減免優惠以及每戶每月3立方米的水費減免優惠政策。
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農村集中供水實行分類水價,按供水用途分為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和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農村居民居家生活、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單位用水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機關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包括規模化養殖)等用水執行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與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比價系數為1:1.2。
《試行辦法》規定,農村集中供水價格由供水成本、費用、稅金和利潤構成。供水價格的計算方法為:平均水價=(供水成本+費用+稅金+利潤)/售水量。其中:利潤=供水單位凈資產×凈資產利潤率;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供水成本+費用+稅金+利潤)/(生活用水量+1.2×非居民生活用水量);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1.2×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農村集中供水價格
是指農村集中供水單位通過攔、蓄、引、提等工程設施,并將地表水(含水庫水)、地下水進行必要的凈化和消毒處理,使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為鄉、鎮、村用戶提供生活、生產經營用水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