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政府通報了對東川“牛奶河”事件的處理情況,除對致污企業進行嚴肅處理外,5名政府責任人受到免職、停職、檢查等問責處理,8名企業的主要負責人以涉嫌污染環境罪被批準逮捕。懲治環境污染得動真格。人們期待,污染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現象得到徹底扭轉。
在不少地方的環保執法中,“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并不罕見,一些地方政府對環保處罰執行簡單理解,以經濟罰款代替行政處罰,以行政處罰代替司法判決,對相關責任人處罰“靈活寬松”,該嚴不嚴,當抓不抓,使得個別企業和個人膽大妄為,屢破底線,環境污染行為不斷出現,對環境造成極大破壞,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活生產。
治理環境,關鍵要切中要害。斬斷污染環境之手,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對構成污染環境罪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大幅提高環境違法成本,使抱有僥幸心理的企業和人員對污染環境望而卻步。
嚴抓環境犯罪,只是手段,不是目標。保護碧水藍天,在于有關部門實實在在地“干”好本職工作,嚴格做好環境保護鏈條上的每個環節,事前全面環評、事中動態監測以及事后嚴肅處理一一落實到位。
青山綠水是人類共同的期盼和美好愿望。對污染環境違法行為嚴格執法,真“抓”實“干”,才能對致污排污單位起到極大的警示作用和震懾效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