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青海省政府批準,5月28日,省水利廳、省統計局聯合發布《青海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公報》。標志著歷時近3年的青海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首次查清了江河湖泊、水利工程、經濟社會用水、河流湖泊治理保護、水土保持、水利行業能力建設等水利“家底”。此次普查成果將對青海省科學謀劃水利長遠發展戰略,推進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增強水利公共服務能力,提高全社會水患意識和水資源節約保護意識,推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水利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根據國務院決定,2010年至201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普查時期為2011年度。青海省按照普查“在地原則”,以縣級行政區劃為基本工作單元,采取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重點調查等多種調查形式,組建了55個水利普查機構,選聘2531名普查員、760名指導員,嚴格按國務院水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共清查登記對象93008個(項),填報各類普查表格35974張,填錄處理數據信息近百萬條,高質量完成了各階段目標任務。
普查結果顯示,青海省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3518條(包括跨省界河流144條)、省內總長度11.41萬公里,常年水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242個(包括跨省界湖泊3個)、省內水面總面積12825.8平方公里,并通過容積測量實測青海湖水位在3193.5米時,湖區水域面積為4294平方公里;共有水庫204座、總庫容370.03億立方米,水電站254座、裝機容量1565.06萬千瓦,灌溉面積389.05萬畝,地下水取水井7.49萬眼、地下水水源地41處;經濟社會年度用水量30.02億立方米、河湖取水口3034個、地表水水源地96處,全省有防洪任務的河段長度為4454.7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