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樂山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經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的《樂山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的施行標志著樂山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步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為打造“聞者向往、來者依戀、居者自豪”的幸福美麗嘉州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所謂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讓城市像海綿一樣。
回應迫切需求 從洪災到省級示范的法治跨越 樂山“襟帶三江”的特殊地理格局,水是城市靈魂,也曾帶來挑戰。2020年“8·18”特大洪澇災害的深刻教訓,以及城市化進程對自然水文特征的改變,讓城市內澇防治、水生態修復和水安全保障迫在眉睫。
《條例》的制定,正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海綿城市的要求,將市委高標準推進城市建設的決策與人民群眾對宜居安全環境的期盼轉化為法治實踐,同時兌現樂山入選省級海綿示范城市時的立法承諾。
凝聚社會民意 法規給城市裝上“法治海綿” 該《條例》制定過程充分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市人大常委會廣泛征求意見,通過網絡平臺、發函調研、立法聽證會等形式,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建議160余條,進行了十余輪修改。市民關注的焦點,如重點治理竹公溪沿線內澇等問題及建議被吸納進法規。
《條例》共26條,體系完整,特色鮮明: 在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責任體系方面,《條例》明確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是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為實施主體,要求將相關工作納入發展規劃和預算予以保障,同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和運營機制。
在規劃引領與剛性管控方面,《條例》要求由住建部門牽頭編制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經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人大報告。規劃編制特別注重保護樂山特色的自然與文化遺產,并強調與國土空間等規劃的銜接融合,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設定為剛性指標。為避免“一刀切”,條例創新性地設立了“豁免清單”管理制度。
在強調分區施策、統籌推進的建設路徑方面,《條例》明確城市新建區域需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指標;已建成區域應強化整體治理,因地制宜有序推進;老舊城區則結合城市更新、內澇防治、雨污分流等工程,重點解決內澇、黑臭水體等突出問題。特別規定主城區要以竹公溪沿線為核心,打造生態海綿示范帶。
為確保海綿設施效能持久,《條例》強化了建設與運維全周期管理。從項目立項、規劃審批、建設施工到竣工驗收、運行維護,明確了各環節相關主體的責任,并要求海綿設施必須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實現“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移交”。同時,要求建立運行維護責任機制和智慧信息平臺,提升管理效能。
《條例》注重精準銜接和補充法律責任,重點對破壞海綿設施及其監測設備、以及運行維護責任人未盡責導致設施無法安全運行等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強調性和補充性的責任規定,旨在有效避免“重建設輕管理”的問題。
部分項目先行實踐 全過程管理顯成效 據了解,目前,《條例》所確立的全過程管理機制已在樂山多個項目管理中先行先試。前期,樂山市竹公溪分洪道工程搭建起主城區排水防澇系統框架,啟動實施的嘉州城市森林公園提升項目(海棠盛景)、春溪公園、玖著小區南側規劃道路新建工程等項目也充分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實行海綿城市建設全過程管理,已取得一定成效。
《條例》的實施為樂山海綿城市建設賦予了法律強制力與長效保障。下一步,樂山市將聚焦重點項目分階段推進,完善部門協同機制,強化技術支撐與人才培育,并加強宣傳引導。
來源:樂山市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