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質量監督部門主要通過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對生產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等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市質檢局透露,2011年,我局對全市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的364批次飲用水產品進行抽樣檢驗。經檢測,符合相關安全標準的瓶(桶)裝飲用水產品295批次,內在質量合格率為81%。
不合格的項目主要為菌落總數和電導率,其中導致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為在生產過程中未加入臭氧進行殺菌,或回收使用的灌裝桶未清洗干凈,或瓶蓋密封性不夠造成漏氣導致二次污染;導致電導率項目不合格的原因一般是個別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未及時更換反滲透設備的濾芯,造成純凈水不“純凈”的情況。
三打”工作開展以來,截至目前,市質檢局共查處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8家,涉及到的違法違規現象主要包括無證生產、冒用標簽標識和產品檢驗不合格,我局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發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市質監局建議市民在購買瓶(桶)裝飲用水時,注意包裝上必須標明品名、產地、廠名、注冊商標、生產日期、批號、容量、主要成分和含量、保質期、執行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