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河北省水利廳獲悉,為進一步落實《水法》,做好水污染防冶工作,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確保全省飲水安全。“十二五”期間,河北省將重點保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障群眾飲水安全。加大農村生活污水冶理,在人口超過1萬的鎮修建污水處理廠。
“十二五”期間,河北省將繼續推進《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2008—2020年)》實施,制定實施超標和環境風險大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綜合整冶方案,加強非點源綜合整冶。
按照加快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要求,2012年年底前河北省各市要力爭完成縣級政府所在地城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2013年年底前完成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
對于沒有按期完成保護區劃定工作的市、縣,國家環保部和河北省環保廳將采取綜合措施進行督察、督辦、通報,拒不開展工作的將采取“區域限批”措施,停批所有建設項目。優先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調查評估,2013年起開始對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進行全面監測分析,2013年底,完成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保護區劃定工作,并將安全飲水等環境冶理設施納入農村環境基本公共服務范圍,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建設。